播音员的要求


1、播音员语言统一为普通话,在播音前做好采、编、播准备工作,并认真校对播音内容。

  2、播音前认真检查广播设备,如果设备出现故障及其他意外情况要及时登记报修,故障无法处理应暂时停止播音。
  3、广播节目时,参加本次节目的编播人员要实行监听制度,节目结束后,填写播音内容记录单,保证播音内容符合栏目要求。
  4、非广播站人员不得入内,广播站钥匙不许私借他人。当日播音人员负责站内清洁卫生,所用物品归位整齐后可离开。
  5、除工作时间外,禁止擅自开机,如有紧急情况须事先告知广播站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开机。
  6、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需要请假者应提前向广播站负责人说明原因;如有急事,须找本站人员代替,保证不耽误节目,并且在值班记录中登记说明。
  7、必须保证播出稿件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稿件播出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
  8、广播站成员之间以诚相待,团结互助,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教训。
  9、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音像制品等,站内报纸、刊物及音像制品不得带出广播站;非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播音器材,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广播站宣传及对外活动,全体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并由专人负责。
  11、节目播出时间:早上:7:00—7:30
           午间:13:30—13:50
           下午:17: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