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贸学校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 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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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处室,各教研组:
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政务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教职工等的知情权,促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郑政办〔2012〕7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郑教监〔2012〕4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政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及时、准确、全面、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2、学校制定或转发的政策文件;
3、学校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4、学校各职能处室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及结果;
5、学校招生和考试、就业的各项工作政策;
6、学校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教育资助政策;
7、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干部任免情况;
8、各项评优评先情况;
9、学校教师招聘、调动、辞退、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政策;
10、学校向社会、向家长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1、学校各项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情况;
12、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情况;
13、学校领导信访接访安排情况;
14、学校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
15、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向学校内部公开的内容:
1、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2、学校财务预决算、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教师的录用、任免、奖惩及其他人事管理情况;
4、涉及学校的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
5、公务人员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国家秘密;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正在讨论、研究尚未作出决定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方式
学校政务公开方式为:郑州市财贸学校网站(www.hnzz)、公开栏、报纸、广播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校办公室协调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cm.cn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一)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各处室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由本处室政务公开联络员报主管副校长审批(须经校长审批的报校长审批),最后在15日内予以公布或存档。
(二)各处室可以依照规定提出信息公开的书面或口头申请,由学校办公室协调受理,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各处室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五、政务公开的时限
(一)政务公开的时限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1、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2、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3、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六、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
(一)实行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接访,并按属人、属事、属地原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重点信访案件由分管副校长包案负责到底。实行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由校办安排,校领导定期定时在小会议室轮流接待来访群众。
(二)实行对外宣传专管制度。确立新闻发言人,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定期向新闻媒体介绍教育的重大决定和重点工作。对各级新闻单位的采访和约访,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处室提供情况。
七、政务公开的评议
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通过问卷调查、政务公开评议小组对我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纳入对我校的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同时评议结果将作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八、政务公开的考核
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采取实地考核、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我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将作为评定当年度我校及领导班子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部门,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由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后视情况作出处理。
附件:郑州市财贸学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